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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18年暑假放假、下学期开学时间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05 来源: 作者: 浏览数:

校办通〔2018〕11号

校属各单位:

本学期即将结束,为切实做好暑假放假及下学期开学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暑假放假和下学期开学时间安排

1.学生放假安排

学生放假时间为2018年7月13日(星期五)至8月31日(星期五),9月1日、2日报到注册,9月3日(星期一)正式上课。开学时各学院应根据有关要求将学生返校情况报告学工部。

2.专任教师放假安排

专任教师在完成学校规定工作后,可从2018年7月21日起安排休假,有教学任务的教师应在期末考试后三天内完成学生成绩登录及有关教学文档报送;下学期8月31日(星期五)报到,9月3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3.其他教职工放假安排

校属各单位管理人员及工勤人员等在不耽误工作的前提下,可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自2018年7月21日开始轮休。

4.下学期开学时间安排

2018年下学期定于8月31日(星期五)召开开学工作大会。各单位应在8月31日下午5点前将教职工返校情况报告人事处。

二、有关工作要求

1.各教学院要按时完成阅卷、成绩分析与网上录入等各项教学任务,及时做好学生情况通知单的发送等有关工作,并对2018年下学期教学工作提前作好安排。同时,科研管理部门和二级学院要由针对性地抓好假期中的科研、学科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另外,各单位教职工要认真做好本学期期末和下学期开学各项准备工作。

2.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假期安全保卫工作,认真开展以防火、防盗为重点的安全工作大检查。重点要害部门,做到全面检查不留死角,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各教学院对所属管理的教学场馆、实验室等要作好使用安排或断电断水及封闭管理。保卫处、后勤部门和各学院在学生离校后对学生宿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禁止各类违章用电,加强对学生宿舍区的治安保卫工作。后勤部门应利用假期抓紧对教室、宿舍等生活设施进行检查维修,做好新学期开学准备工作。

3.学校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值班、领导在岗带班和值班信息记录各项制度,安排专人坚守岗位,确保暑假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单位负责人和值班人员假期中要保证通讯渠道畅通。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处置各种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应准备充足的值守力量,认真执行《湖南理工学院重大事件报告制度》,一旦发生重大突发事件,要根据实际情况启动预案,快速反应,妥善处置,及时上报有关情况。学校总值班室设办公室307室,电话:8640001。各单位值班安排表于2018年7月10日前报送学校党政办307室。

4.各单位要切实做好暑假期间的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放假前各学院要对学生集中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自我保护能力。师生在返乡度假途中,要注意交通安全和人身安全。暑期大一年级学生原则上不能留校,大二、大三年级有考赛任务及考研复习的学生,须经学院审核,家长同意,报学工部备案。考赛和考研复习的学生要建立临时班团组织,加强日常管理,学生个人要提高假期在校安全意识,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不允许任何人以考赛、考研复习的名义留校从事其他工作。不允许以暑期个人打工、勤工俭学的名义申请在校住宿。符合条件的留校学生,应服从学校统一管理,由后勤处统一安排住宿。各学院要有暑期留校学生管理制度,层层压实责任,实行学生跟踪动态管理;要坚决杜绝管理死角,实行严格的请假考勤制度。

5.切实加强假期党风廉政建设。教职员工要严格执行上级部门和学校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文件精神,严禁公款旅游、公款消费等,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意识,确保度过一个欢乐、安定、清廉的假期。

中共湖南理工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湖南理工学院校长办公室

2018年7月5日